4、3月10日前各教学单位将分类结果汇总、审核后报人事处。在分类过程中注意各类岗位比例控制: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两类设置比例合计不低于各教学单位教师编制的85%,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型不高于各教学单位教师编制的5%,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型(指分管学工院长、秘书、职员和专职辅导员)按教学单位在校学生数200:1的比例设置,约占教师编制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