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单位、各考勤员:
暑假(7.1-8.23)已经结束,请各位及时按照绩效考评工作量考勤表记录统计工作量。1、时间为7.1-8.23 2、依照6.22通知要求统计 3、期间有评委、考官、市区外出差、开会等情况一律不得计入工作量 4、以实际出勤量计工作量,不得以任何形式虚报工作量,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上报。5请于2016年9月19日前上交纸质人事处工资表格中《绩效考评工资发放表》和规范校内绩效工资发放相关表格中《绩效考评工作量统计表》到人事处,并附考勤表册。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