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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调整2015年绩效工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8 来源:   点击数:

    襄职院人[2015]30号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调整2015年绩效工资的通知

    各院(部)、各机关处室、各附属单位:

    根据襄阳市《关于调整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和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襄职院人〔2013〕6号)、《关于调整绩效工资的通知》(襄职院人〔2014〕31号),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绩效工资进行调整。

    一、调整原则

    1、适当增加奖励性绩效的比例,体现优劳优酬。

    2、向教学等一线倾斜,适当提高待遇。

    二、调整方案

    根据市人社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标准和目前学校财务状况,学校决定在年人均5.42万元基础上人均增加绩效工资0.42万元,达到年人均总量5.84万元,分项目增加情况如下:

    (1)基础性绩效年人均增加1600元;

    (2)岗位津贴不调整;

    (3)四项考核奖励(机关个人考核质效)年人均增加800元;

    (4)超课时津贴(机关团队考核质效)年人均增加2150元;

    (5)兼职津贴不调整;

    (6)年度考核奖励与福利减少350元;

    调整后的绩效工资结构如下表

    绩效工资结构表 单位:万元

    教学单位

    基础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

    合计

    岗位津贴

    四项考核奖励

    超课时津贴(含自创和项目经费)

    兼职津贴

    年度考核奖励与福利

    数额

    2.52

    0.685

    0.64

    1.51

    0.34

    0.145

    5.84

    比例

    54.9%

    11%

    25.8%

    5.8%

    2.5%

    100%

    机关处室

    基础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

    合计

    岗位津贴

    个人考核质效

    团队考核质效(含自创和项目经费)

    兼职津贴

    年度考核奖励与福利

    数额

    2.52

    0.685

    0.64

    1.51

    0.34

    0.145

    5.84

    比例

    54.9%

    11%

    25.8%

    5.8%

    2.5%

    100%

    将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系数“1”的标准由1550元提高至1655元,其它项目相应调整(执行标准见附件1、2)。

    三、教学单位经费落实办法

    教学单位经费依据《教学单位经费预算管理办法(修订)》(襄职院人〔2014〕39号)对各院部和专业实体进行经费切块。兼职津贴中的专业主任津贴、专业助理(研究室主任)津贴、专业党支书津贴、班主任津贴等项目依据设置的岗位职数,按相应标准切分至各教学单位。

    四、发放办法

    机关处室人员绩效工资由人事处按相应标准统一核算发放,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岗位津贴随月发放,个人考核质效、团队考核质效和兼职津贴按60%的标准随月发放,余额部分根据有关考核结果兑现。

    教学单位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岗位津贴严格按学校制定的标准按月发放;四项考核、超课时津贴各教学单位可根据经费切块状况按调整方案及《关于规范校内绩效工资发放的暂行规定》(襄职院人[2015]18号)文件要求制定绩效工资发放办法,并经院(部)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上报方案备案;兼职津贴按60%标准随月发放,余额部分根据相关考核结果发放;奖励及福利由学校统一发放。

    五、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绩效工资从2015年9月执行。

    附件:1.机关处室绩效工资执行标准

    2.教学单位绩效工资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