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青年教师培训的通知
各院(部)、机关各处室、各附属单位:
经研究,学校决定于10月下旬至12月,举办青年教师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第一阶段:2015年10月31日(周六)全天。
第二阶段:2015年11月1日—12月18日
地点:主校区慎思楼(图书馆)1号学术报告厅
二、培训对象
2013年9月以来新进教师。
三、培训内容
(一)校史校情。解读学校发展历史;解读学校文化历史,培养教师对学校的文化认同和对教师群体的身份认同。
(二)教学理念、能力、技术与规范。解读高职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规范。着重教学基本功训练,重在教师口语表达和交际、板书以及教育信息技术应用等基本功的技能提高。
(三)教育工作。解读如何开展育人工作,包括如何当好班主任、怎样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如何完成育人工作任务等。
(四)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解读学校文件,指导教师如何开展工作。
(五)师德师风教育。引导教师做好职业生涯规划、牢固树立专业思想,确保师德师风的净化。
三、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二)参会人员于2015年10月31日上午8:00准时参加,届时严格考勤。
(三)各培训主讲人认真备课,做好培训PPT课件。
(四)参训学员统一编班,人事处副处长汤才虎担任班主任,许华任副班主任,负责班级日常管理工作。人事处安排工作人员值班并进行考勤。学员要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自觉服从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管理。请假需持有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的请假条,报人事处批准后方为有效。累计请假达到3次(迟到或早退累计2次按请假1次计算,旷课1次按请假2次计算)的学员终止培训,并取消《“青年教师成才与青年干部成长工程”实施意见》中“入门期”和“过关期”的验收资格,按验收不合格处理。
附件:1.《培训内容与主讲人安排表》(一)(二)
2.《参加培训教师名单与签到表》
人 事 处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