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
请按照《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加班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于2015年1月30日前将《加班计划表》报至人事处。
注意事项:
1、寒假(2015.2.1-2015.3.5)加班天数一般不超过10天:加班时间8小时以上计1天;不满8小时但超过4小时,计0.5天;低于4小时不计加班。
2、《加班计划表》由主管校领导签字后报人事处;如有特殊情况,超过10天的加班,由主管校领导报校长审批。
3、加班期间填写《加班考勤表》(每次加班时签到),应同《加班统计表》一并报人事处备查。
4、寒假结束后,请如实填写《加班统计表》并经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于2015年3月20日前报人事处汇总。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2015年1月21日
附件:1.《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加班管理暂行办法》
2.《加班计划表》(附示例说明)、《加班统计表》(附示例说明)、《加班考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