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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14年12月考勤上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30 来源:   点击数:

    请各单位按襄职院人〔2013〕21号文件要求最迟在2015年1月8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考勤统计表(及请假审批表,休产假人员需同时交产假申请表及医院证明等)报送至人事处(上报前须在本单位内公示3天)。

    本月共计31天,其中:公休假8 天,实际应出勤23天。

    注意事项:

    1.考勤结果为教职员工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之一,若未能及时报送纸质稿,将直接影响本单位工资的正常发放,敬请各单位务必重视此事。

    2.《考勤表》纸质稿须经考勤员、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考勤纪录必须如实上报,人事处将会同纪委、质量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对各单位出勤、考勤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对不及时或不能如实上报本单位考勤的单位,经核实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于假报、瞒报的,一经核实,即扣发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考勤员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并且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情节特别严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考勤员当年年度考核将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4.1月9日左右我们将在人事处网站通知栏通报考勤上报情况、考勤统计结果和相应处理结果。

    5.教职工因出差或外出交流学习等情况也应如实记录在考勤统计表下部备注中。

    6.上报的考勤空白表中要列出本单位全体职工(含在职在编、享受在职待遇、聘用)的姓名和出勤情况。

    7.各系部在系内公示后,按文件要求在本月或下月工资中补扣相应的工资项目及金额。并在右侧备注栏说明缺勤人员应扣工资金额(附计算公式)和执行扣除工资的月份。

    8.机关缺勤人员由人事处通知财务处扣除相应工资项目及金额。

    . 人事处

    . 2014-12-29

    教职工请假审批表、部门及院系月考勤统计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