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2014年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28 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文件规定,现把我校2014年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对象及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见习期满,可初定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职务(助教)。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在本校工作一年以上可初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讲师)。

    3、学历与从事专业不一致的,不能进行认定。

    4、取得市人事考试院初级或中级计算机合格证书(计算机专业免试)。

    5、未通过青年教师考核的不能初定专业技术职务。

    二、初定专业技术职务日程安排

    1、2014年12月1日-5日个人提交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个人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交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

    2、2014年12月9日前学校审核初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2014年12月16日前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提交认定材料,须提交的材料包括《初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毕业证、学位证、计算机合格证、1张一寸彩色照片。

    附件: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

    人事处

    2014年11月28日

    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