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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13-2014学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03 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学校拟于2014年11月份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剩余部分。有关通知如下: 1.关于岗位标志性任务考核:岗位工资每月已全额发放。现需对岗位标志性任务进行考核。专业技术人员标志性任务考核由产学研工作处负责,其它岗位由个人申报完成标志性情况说明(附表见附件),各单位汇总后报人事处统一核查。 2.个人考核质效:个人考核质效剩余部分先全额发放。待年度考核结果公布后再进行相应奖励或扣除。 3.团队考核质效:团队考核质效每月已按按标准的60%发放。剩余40%部分按考核结果(见学校网站文件通知栏)发放(考核排序前20%的部门,团队考核质效总额按其团队考核质效标准的120%兑现,排序前21-40%的按110%兑现,排序后10%按70%兑现,排序后11-20%按90%兑现,其他按100%兑现)。机关处室依据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实际制定本部门团队考核质效发放办法,需明确本单位所有人员的分配比例。 请各部门将本部门个人标志性情况说明及部门团队考核质效发放办法于11月5日前报人事备案。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4-11-03 附件:个人完成标志性情况说明申报表 点此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