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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师培训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04-04-09 来源:   点击数:

    第五条 教师培训的形式。教师培训的类型包括学历(学位)教育和非学历(学位)教育。培训的方式有脱产、半脱产、不脱产三种。学历(学位)包括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在职攻读和研考培养,学习方式以全脱产为主,学院鼓励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非学历(学位)教育的主要类型为国内外访问学者、骨干教师进修班、单科进修(专业改造)、高级研讨班、短期研讨班、学术假等,学习方式一般为全脱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