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即将进行2016年下半年绩效考评工资的统计发放工作:
1、请各部门各院部将2016年7月至现在的绩效考评工作量统计完全后于12月20日前报部门领导和分管院领导签字后送人事处。
2、未预先报批工作量计划的工作量不得统计。
3、上报资料包括:签到表,工作量计划申报表(已批准)或值班安排表,工作量统计表(相关领导签字)。
4、如果9月份已经报人事处,之后没有新增工作量,请直接发电子稿给我进行统计。工作量统计谁安排谁统计上报。
5、9月已经报过,直接发统计表电子稿给我处并留言说明即可。谢谢各位。
2016.12.09